中共复旦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09-03-12


校刊讯 中共复旦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3月8日下午在光华楼举行。会议的主题是,传达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会议精神,讨论并审议通过《复旦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员校领导,校长助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各分党委、总(直)支书记,党委各部(处)正职负责人,工会、团委、妇委会主要负责人,各学院(系)、附属医院及复旦附中党员行政正职负责人等共130余人出席会议。

校党委书记秦绍德在会上传达了关于扎实做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重点要把握的方面。秦绍德强调,我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特别要把握实践性要求,紧密联系学校和各单位发展改革的实际,确定实践载体,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落实2008年校领导班子两次务虚会和党委扩大会精神相结合,与统筹考虑“985工程”三期安排、确定中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与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相结合。

秦绍德对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准备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组建领导小组,书记和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双组长”。二是要在领会中央精神、了解学校要求和安排、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实施计划,特别是要确定实践载体,提出本单位在这次活动要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三是要在党员骨干中做好发动工作,在学校动员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把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安排讲清楚,把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要求讲清楚。四是要认真研究制订调研方案,通过调研,查找差距,分析突出问题,明确发展改革的主要思路。

秦绍德强调,各单位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统筹抓好党员面上的学习,针对教职工党员、医学工作者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的不同特点,安排有针对性的学习内容,将学习贯穿活动的全过程。要通过各种形式让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到学习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参与到学校和各单位的事业发展中。要严格学习实践活动的纪律,确保党员全员参加、全程参加。

大会后,与会同志分组就围绕《复旦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讨论稿)》展开了热烈讨论,提出不少修改意见;各单位就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打算进行了交流。

又讯,会议结束后,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举行会议,审议了党委扩大会上汇总的《方案》修改意见。